劳动纠纷中的“粪坑理论”
劳动纠纷中的“粪坑理论”
大家好,我是庞千林。
本文是我的劳动纠纷维权感悟。
劳动纠纷产生的原因各不相同,但是大多数都是仅涉及经济纠纷,也就是是否有这个纠纷项,以及这个纠纷项标的的额度争议。但是离职手续例外。
离职手续不仅涉及到现阶段的纠纷项,以及纠纷项的标的金额,更有可能在后续造成更大的纠纷,甚至产生不可逆的影响。
因为离职手续关系到打工人的再就业。
正是因为离职手续的重要性,所以在现实的劳动纠纷中,很多用人单位以离职手续作为胁迫打工人的筹码,通常体现为以再就业受影响的语言胁迫、以一些强迫手段逼迫以避免打工人拿到离职手续证据、以诽谤诬陷的方式出具离职手续和不依法出具离职手续。
很不幸,本人就经历了这么一个逐层递进的、完整的用人单位以离职手续作为胁迫筹码的劳动纠纷过程,后续我会详细介绍。
当用人单位以离职手续作为胁迫打工人的工具时,整个谈判就几乎处在了粪坑边上,属于极限施压了。如果用人单位以诽谤诬陷的方式出具离职手续,甚至不依法出具离职手续的时候,毫无疑问将对打工人的再就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犹如将打工人推入粪坑之中,损害打工人的职业形象。
而职业形象是打工人的生命线,也是打工人赖以生存的饭碗。不仅关系到打工人自身,也关系着打工人的家庭(打工人作为主要劳动力,维系着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不仅关系到打工人的现在,更关系着打工人的未来。
古人说,砸人饭碗就如谋财害命!
当用人单位以离职手续损害了打工人的职业形象时,甚至在法院开庭时代理律师依然把应该依法办理的离职手续作为谈判筹码的时候,打工人无疑已经置身粪坑之中。
处于粪坑之中的打工人首先想到的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毕竟法律在每个人心中都是神圣的。
但是,如果法律程序不能帮助打工人的时候,甚至法律环节成了用人单位的帮凶,把打工人牢牢的摁在粪坑,想把打工人淹死在粪坑的时候,绝望的打工人无疑会奋起反抗。
这种情形下,粪坑中的打工人不会再顾忌什么了,因为已经一无所有。
这时,粪坑中的打工人会抓起粪坑中的黄色不明物体,砸向粪坑边上那些直接或间接置自己于屎地的相关人,有的可能会沾在衣服上,有的可能会崩在脸上。
综上,作为过来人,建议劳动纠纷的相关方保持理性和克制,依法解决相关问题。
作为打工人,一定要保留好证据!
巧了不是,这两天正好和公司在赔偿金额上拉扯
保留好过程证据,祝好运
其实我并不想走仲裁这步,前天和人事谈好赔偿金额了,但当时还想让我一起签离职申请。我感觉没那么顺利,要做好准备
离职申请的意思是主动离职
看我帖子,等节后人事的回复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xx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xx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